首頁 ﹥ 最新消息 > 交通法規宣導 > 疫情~生活/衛生資訊 ~口罩篇 2021-01-15 自109年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